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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当阳市新市民职业技能培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当阳市新市民职业技能培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7-420582-04-01-63122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6911平方米(约430亩),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主要新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宿舍楼、食堂、实训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辅助完成运动场区、场地硬化及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及安防等工程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施工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交钥匙工程

2.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55800.00万元

2.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项目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3年10-2024年03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须上传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301日至2024年0308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领取招标文件。

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审核原件、留复印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不接收报名申请。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22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地点: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七、开标会

1、时间2024年0322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发布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hbhygczx.com/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030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子龙路1号

联系人:叶子鑫

联系电话:139867673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联系人:赵琦

联系电话:1589751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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